2007年2月17日 星期六

警察大人,冤枉啊!





進牢房前,隨身物品交由警方託管,大人正詳細記錄我五花八門的物件。我相

信...這是那位警察先生這輩子第一次看過MD隨身聽。



 

簡易的牢房,被關在裡面失去自由並不好受。進牢房是不准帶個人物品的,

後來在老闆與警方交涉過程中,條子大叔認為我快出去了,讓我將東西領回並



重回牢房等候時,才得以偷拍這些照片。


 


  

隔壁間關的是女性。由於哥國的經濟尚可,吸引他國非法移民至哥國打工,被抓


到都只有一種命運-遣返。








       標題赫然出現「警察大人」,與我這個小台勞有啥關連?說起來,有段十分

倒楣的遭遇。

       這一陣子是PUNTARENAS舉辦遊行狂歡的時刻,城鎮中心車水馬龍異常的

熱鬧,熱鬧到通往城鎮中心的路上都有條子及移民局官員聯合路邊臨檢。

       2月15日,沒錯,也就是台灣小年夜當天,我下了班跳上公車準備去市中心

好好享用晚餐,公車中途被警方攔下檢查,每個乘客都將身份證拿出讓警察查驗

��輪到我時,只丟了一本護照給大人,他看完後立刻叫我下車,我心中雖感到震

驚,卻意會到我會發生什麼事。

       大人請我雙手扶在警車上,雙腳張開任其搜身(就像電影CRASH「衝擊效

應」其中某個橋段,麥特迪倫飾演的警官對那黑人夫婦的搜身方式一樣),確認

我身上沒有危險物品後,先上車到警察局聊聊天去。

       我向大人極力表示,護照的入境簽雖然過期,但我有工作居留證明,很不幸

的,留在公司,
…警方還是叫我進監牢待一會兒,似乎沒送我回公司拿出證明的

機會,此時我才驚覺事態嚴重,立刻透過手機向老闆報告。

       或許哥斯大黎加是個講人權的地方,也或許我會講西班牙文,警察大人很有

禮的對待我,入監前指示我的包包等隨身物件都得託他們保管,同時一邊用紙筆

記錄我背包內的物事,
DSLR、MD WALKMAN、皮夾、手機,做這些動作,是

以免造成遺失後又釀成其他問題、節外生枝,我在過程中也拿起相機拍照存證,

並未獲得阻止。

       原本以為監牢是個銅牆鐵壁、看管森嚴的隱蔽處,實際上,他和動物園內的

牢籠沒啥不同,只不過,地點在警察局。牢籠分成兩邊,男女分開,我先是找個

看起來乾淨的角落坐下,觀察來來往往的警察並確認應該不會被同囚的傢伙騷擾

後,才閉目養神,「享受」那種被捕坐牢的感覺。有段小插曲,警察抓到一個年

輕的大陸小伙子,便讓我充當翻譯,那大陸仔不是很禮貌,嘴裡唸唸有詞:幹
X

X
,真倒楣…我翻閱了護照,找不著入境簽,偷渡可能性極高,索性對大人說:

「
El muchacho está enojado(這小子有點惱怒)」,大人二話不說讓他進了牢

籠陪我(對不起,害了他)。

       我在籠子裡窩了大約一個多小時後,由老闆和移民局的Roberto保出去,事

件並未就此落幕,其實,我的工作居留(臨時性證明,哥國法律允許送件過程中

之居留合法)早已過期失效,原因是代辦律師送件兩次皆被退件,退回來也沒通

知我,加以我一時疏忽才導致這種結果。據老闆說,那種情形嚴重下去,就只有

遣返的命運,且護照上將被註明非法居留的紀錄,可能有數年無法入境哥國。

  

       目前解套措施是透過出境在入境的方式,取得
90天的簽證效期,期間內再申

請合法居留,因此下週我將跟隨老闆前往巴拿馬處理船隻加油的事務,本來決定

要去
Fortuna過兩天一夜的火山之旅,讓Arenal轟隆作響的火山伴隨我度過異鄉

除夕,連旅館都預約好了的,卻因此事不得不延期
…好吧,來研究看看巴拿馬有

啥好玩的唄。

PS.文章寫完,表示我人一切平安,請大家勿掛念。截至目前,公司又有三名印

尼船員被抓,其中兩名釋回。
 










4 則留言:

  1. 還好只是虛驚一場~~<br />
    <br />
    若是我遇到~~<br />
    <br />
    我不知會不會像你那麼冷靜<br />
    <br />
    還會想到拍照紀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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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太猛了~~<br />
    哥國歷險記再加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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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哇賽...老何...<br />
    一開始看到你被關嚇我一跳發生什麼事<br />
    咧,<br />
    還好沒事了......<br />
    三月初收到你的卡片,<br />
    我有回信給你喔,不會被扣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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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這種經驗~對心臟不太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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