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透過BBS結識了一位高三學生,準備大學甄試第二關,並向系版提問。
我向他提供了一些建議和我過去參加甄試的經驗,這幾天甄試放榜,該學生已經順利
成為靜宜西文人,在為他恭喜之餘,也經過他的同意,將我們的往來信件內容整理成
Q&A。
必須先聲名,這篇文章不是考上西文系的保證,亦非唯一指標,純將他和我的經
驗記錄在網誌,給對西文系有興趣的人參考並互相交流,最重要的還是自己的努力。
當年,甄試制度剛興起,靜宜西文面試90個取60人,2/3的錄取率。目前的甄試方
式有些改變,分成兩個部分─個人申請和學校推薦,遊戲規則雖改,可是面試內容不
變,換湯不換藥。
Q1.我是甄試上第一階段的高中學生,想請問一下我該怎麼準備第二階段面試才好呢?
A1:面試分兩個部分,第一個是面試前十分鐘,以抽籤方式閱讀一篇英文文章;第二
則是老師問幾個有關西班牙的概念題。
在英文準備方面,普遍台灣小孩英文文法很強,可是碰到「聽」和「說」,就是
非常弱的項目(當年我準備面試,還請了一個加拿大人為我惡補口語英文,這是錯誤
示範)。英文或任何語言都一樣,放久不用會生鏽,何況英文沒範圍,在平時就應打
好英文基礎,考前可以朝最近的新聞(國內外都好)去瞭解,當然能看英文的最好,
然後多用英文跟自己對話,培養一些說英語的語感,多聽英文廣播,訓練聽力,多做
一些準備都是好的。
在西班牙概念題準備方面,關於西班牙,不外乎首都、人口、地理環境、氣候、
節慶、運動、文化,只需要瞭解大概即可,坊間或圖書館都有介紹有關上述的各個項
目,最簡單的,從網路就可以快速獲得資料。(各位看這篇不也是透過網路嗎?網路
萬歲。)
Q2.關於面試的實際考試內容是怎麼樣呢?
我以我的例子和這次考上的新生做例子:
A-2 EX1 99年老人版(年代有點久遠…0rz)
面試前十分鐘我抽中的英文文章關於柯林頓的性醜聞案。那時候進了面試場地後
(印象中,是文學院301室),三位主考官等著我,首先就是以英文對我進行剛剛那
篇英文文章的問答。那天,我抽到柯林頓的性醜聞的新聞報導,對高中生而言,還是
有些單字屬於生澀的(呼應英文無範圍),其實我都有注意時事,即便對內容一知半
解,我一樣能進了場地向面試老師掰,抽到自己熟悉的題目,需要一點運氣。
老師用英語問的問題,不外乎,「你剛剛用十分鐘讀的文章,內容大概在講些什
麼?」、「你對(柯林頓性醜聞)XX事情的看法如何?」
接下來,換成老師們以中文問我三個有關西班牙的問題,
第一:你為什麼要念靜宜? (建議:隨便掰,但也別太誇張,例如:校園幽美
、環境清幽、師資陣容佳等,)
第二:西班牙的運動,請舉例說明(建議:最通俗的答案就是「足球」,皇家馬
德里、世界盃…之類的。)
第三:古巴的總統是誰?(建議:卡斯楚)
老實說,第三題超過了高中生應該知道的範圍(題外話:最近聽說卡斯楚他老人
家跌倒了…),不過大體上,英文表達部分要準備好、對西班牙的粗略概念準備充足
��這樣就沒問題啦。
強烈建議:千萬不要緊張,一緊張會影響表達的部分,特別是面試場地和老師面
對面,免緊張,可是盡量不要。
A-2 EX2 06年新生版
ㄜ....
我今天已經面試完了說
不過沒關係啦~都過了
我覺得他問的東西都很淺,我是覺得如果我是教授
我會比較難知道我對某同學的熱忱
因為十分鐘的面試,他一開始就先問我文章的問題
我的問題是"fear"是一件好事情
(內容)裡面有一個學者說到"如果沒有了害怕那他將會死"
類似說不要隱藏自己的害怕
應該勇敢的表現出來什麼的
文章我看的懂
不過當下我講英文有點口吃,最後改用中文說(建議:應在老師的允許下改為
中文回答,否則會有些唐突。)
之後教授問我
1 不外乎是自我介紹(建議:純自介或是爸爸媽媽家庭成員稍嫌俗套,不妨加入
自己平常的嗜好例如:閱讀國內外傳記、文學。)
2 你對西班牙文化的了解(建議:範圍很廣,音樂、電影、舞蹈、鬥牛、繪畫、
建築…這些領域都有佼佼者)
3 在學英文的時後有沒有遇到什麼瓶頸?如何解決?(英文學習遇到的瓶頸,見
仁見智。)
4 (因為我說我對舞蹈蠻有興趣因此也很喜歡佛朗明哥)後來有一位教授就問我探
戈的問題...我就回答說 對不起在這方面我不太熟悉如果未來能進入貴校有需要的
話...(建議:Tango源自阿根廷,若你事先有準備佛朗明哥舞的資料,可以對教授
說:「老師,雖然我不認識探戈,可是我知道佛朗明哥。」此時就可以化危機為
轉機啦...小撇步。)
因為我也有說我們有外籍老師會講西班牙文
他也有叫我說幾個字
我講了兩個因為有的有點小緊張而忘了(建議:有講就好,老師不會在你還未學
過西文前 ,跟你在面試計較發音正不正確...等。
「機會人人有,個個沒把握」這句話很符合面對放榜前的心情。考試這件事,
七分實力三分運氣,只要全力以赴,剩下的就看考運了,面試後等待放榜時要平常
心看待,用我現在20幾歲的角度去回想過去,有沒有上榜這件事,或許已經不那麼重
要了,當然,能成為西文系的一份子,可以享受大學的美好,學生生活真的很棒。
最後,老話一句,不要緊張,豎起耳朵仔細聽老師的問題然後迅速在心中準備答
案,有條有理的說出,不要進了面試場腦中一片空白,這樣就非常好了。
文:Ben
感謝提供:janeyyeh
2006年5月19日 星期五
靜宜西文非官方甄試Q&A
2006年5月16日 星期二
網誌曬書~追憶西班牙:夜讀「追憶西班牙」─代序 林海音
夜讀「追憶西班牙」─代序 林海音
以整夜的時間讀畢鍾珮的「追憶西班牙」原稿,不禁掩卷太息,卻又有興猶未盡之感。窗外的台北正是陰雨春寒,我卻沈湎於西班牙舊時的宮闈生活裡。
民國六十年的四、五月間,中央日報副刊發表了幾篇鍾珮所寫有關西班牙的文章(「觀光和觀光客」「悠閒」「我看鬥牛」等),讀者正看得高興,忽然文章停登,市面上卻出現了一批未經作者同意而盜編的新書。這十幾位作者大半旅居海外,鞭長莫及,只有叫苦,其中也包括鍾珮的一本。這時友人勸她先將寫作中的文章暫停發表,免得陸續被人盜取。後來鍾珮自西班牙返國,又準備到巴西,我曾向她建議到巴西後把那些未刊稿整理出來,正式出版,但是因為她行色匆匆,未作決定。
鍾珮二十多年來,作品不算多,但是擁有的讀者卻不少,可說每篇文章都有令人難忘的精彩之處。有的作家如果多年停筆,他的名字曾被讀者忘懷,作品也會消失。鍾珮卻不,常有讀者問到她和她的著作。但是她到了巴西卻來信說,隨著丈夫的外交官生活,東遷西搬,遍尋箱篋,那批稿子竟不知放到哪兒去了。我那時曾想,鍾珮著作不多,是因為她寫作認真,現在她竟把作品遺失,固是她的疏忽,也是讀者的損失。她去年返台,我又舊事重提,因為我個人渴望讀到她的作品,同時也是為愛好她的作品的讀者陳情,當然也因為我知道她手中還有這麼一批沒有發表過的文章。正好這時的「中副」新主編,是她的學妹,向她索稿甚急。於是在韓國的箱子底,她終於找出這批舊作。這時距離初發表有關西班牙的文章,已經有五年之久了。經商妥先在報上發表再印單行本。「中副」於本年四月四日開始連載。
在她整理、修改這些文稿時,曾來信談到她寫這些文章的動機和態度說:
........在我寫那些小品的時候,中西尚有邦交,於是我只挑些古董材料。在我收集的古董裡,我特別喜愛一些宮廷的故事。我去西之初,在坊間遍覓有關西班牙書籍,毫無所獲,於是立志要寫一本有關西班牙的書,幫助去西的人了解一點歷史背景。我的幾篇,以西班牙歷史為經,以宮室為緯,在我敘述參觀宮殿時,順帶介紹歷史。以最通俗的方式,使人對西班牙稍有印象。我不便敘得太詳,怕絮絮叨叨的惹人厭惡,我又不敢太簡,怕沒頭沒腦,使人覺得不知所云。........
因此,她要寄來原稿讓我做她的第一個讀者,一定要我說「看懂了」沒有,我「看懂了」,她才肯拿出來公開發表。
過後不久,我就接到一包重甸甸的原稿,真令人欣喜欲狂。我把它安排在一個最能享受的時間─夜晚─來閱讀。那天陰雨綿綿,晚飯後早早就把自己關在吳爾芙所說的「自己的屋子」裡,燈光適度,筆紙俱備,我開始擁被夜讀。作者為了我閱讀的便利,還附了一張「聊供參考」的自女皇伊莎蓓拉和皇夫裴南特以下的皇室家譜。六篇文章的閱讀順序也和將發表的不同,她要我先從「想伊莎蓓拉當年」看起,等於是順著五百年前西班牙皇室而下,這是讀歷史的方式,但是定稿後,她就改變了,她說:『為你閱讀方便,我從伊莎蓓拉和裴南特進格倫那達說起,但違反了我們新聞把最新放在最前面的原則。』
她又在信中感慨的說:
........在我提筆寫西班牙時,我束手縛腳,不敢放手。待中西邦交變化,我可寫的尺度較寬,卻又給感慨壅塞。我如把當時的反映記錄下來,可能會變成「廉價的感情」,我覺得我不易把理智和感情平衡,也不易把歷史和現實的成分,配得恰到好處。這些都是我當年寫「英倫歸來」時沒有考慮過的問題。也許我比以前成熟,但成熟使我無復膽氣如虹........
他變得如此的躊躇而傷感,但是我不理會這些,專心鑽進西班牙的宮闈裡。歷史自伊莎蓓拉說起,是因為天主教的西班牙是始自伊莎蓓拉女皇,在她以前,西班牙被回教佔領了八百年。作者把我帶入西班牙皇宮、博物館、戰場,讓我看到了皇室悲哀的生活,瘋癡的人物;也讓我體會到「願生生世世莫生帝王家」這句隱痛的話是適用於任何朝代、任何地方的皇室。
西班牙人口不過三千萬,但是這個多采多姿的國家,在世界上的知名度卻很高。一般人提到西班牙,立刻想到鬥牛。更進一步,知道她是一個有豐富的陽光,每年有兩千萬觀光客的觀光大國,以及產生了大畫家戈耶(1746-1828)和畢加索(1881-1973)。再就從海明威的作品,多少知道一些西班牙;一九三六年,西班牙內戰爆發後,他奔向馬德里參加人家的戰爭,重要的收穫就是「戰地鐘聲」。有人說,西班牙內戰對於海明威是有價值的教育,因為他從西班牙人民的身上發現到人性的光輝。全世界都推崇這部小說,不知是西班牙因海明威而名,還是海明威因西班牙而名。
海明威在許多篇小說裡寫過鬥牛,這是世界獨一無二的西班牙拿手好戲。鍾珮在「我看鬥牛」一文裡,說她第一次看鬥牛時,看第一條牛,使她手心出汗,看第二條牛手帕已濕透,勉強看完第三條牛,便匆匆出場。但是多看了幾次以後,她終於和西班牙人一樣,為那條「鬥得太勇敢」而死去的牛大鼓其掌。她說她的錯交的同情,總算有了一個正當的出路。可是海明威在鬥牛中發現了什麼呢?他說:『鬥牛是唯一的藝術,在這藝術裡,藝術家面對著死亡,而其技藝的程度,表現了鬥牛士的光榮。』海明威是從鬥牛中體認西班牙人的「勇於面對死亡」。
從舊時宮闈到新皇朝,從隔著地中海那邊非洲的西班牙領土到充滿陽光的伊比利半島的西班牙本土;從一個沒有皇帝的君主國到老兵元首之死;從石棺中躺著的歷代帝王的悲劇到鬥牛場中萬人喝采的死亡藝術,........鍾珮把握住西班牙的縱與橫,捕捉的西班牙的「精氣神」,寫出這本「追憶西班牙」,實在是可以傳世的精心之作。它不僅是遊記,也是歷史,更是散文,夜讀之後,感不絕於我心,寫出來才覺得舒服些。
■
書既編就,鍾珮因值外交忙碌季節,無暇寫序。她來信說,書是由我催生而得以出版面對讀者,否則恐怕永遠壓在箱底,而且我又是第一個讀到原稿的讀者,上文既已道出了經過,並且也能表露她寫作此書的心情,因之同意放在書前,做個「代序」了。
六十五年四月底
(本文取自文學作品「追憶西班牙」,作者徐鍾佩,純文學出版社,民國65年初版)
2006年5月12日 星期五
公蛙母蛙的邂逅
話說上班時忙裡偷閒,收到一封大學學姊EMILIA轉寄的MAIL。這是一個很可愛的FLASH
小遊戲,目的就是要讓左邊的青蛙移動到右邊;右邊的青蛙移動到左邊,簡單說,就是讓
「左右兩邊青蛙交換位置」啦。至於標題「公蛙母蛙的邂逅」...別理我,這只是我單純的
浪漫幻想...嘻。
這個遊戲考驗到IQ...玩到走火入魔會傷到EQ,剛開始我一直執著在既定的方法,不過慢
慢的,發現這是個數學遊戲。在這裡賣個關子不說。
順便來個西班牙文教學。reiniciar是「重新開始」的意思,當玩到青蛙沒石頭跳的時候,
按下去重來就是了,當完成時會出現「Parabéns」─恭喜。(其實正確應該是
Parabiénes,可能外國人寫FLASH遊戲時,一時疏忽而漏字了),這時候就成功啦。
Try it !
翻譯 / 文:Ben
2006年5月11日 星期四
網誌曬書~追憶西班牙:我看鬥牛
我一直不知道在西班牙看鬥牛,一場要鬥六條。更不知道鬥一條牛,要動員十幾個人,外加兩匹馬。
我有幾個朋友是屬牛的,拒絕看鬥牛。有幾個朋友雖不屬牛,一時膽狀,去看鬥牛,看後好幾天不吃牛肉。還有些國內來的觀光客,興沖沖坐在第一排,第一條牛還沒鬥完,已是臉色蒼白,踉蹌撤退。─為此我對看鬥牛不太起勁。
但是入鄉隨俗,既住在西班牙,自沒有不看鬥牛的道理。第一次我鼓足勇氣去看鬥牛時,鬥牛季節已近尾聲,馬德里已經停鬥,我巴巴的趕到市郊的一個小鎮上去看。我前後左右幾乎全是觀光客。看第一條牛時我手心出汗,坐立不安。看第二條牛時手帕已濕透,勉強看完第三條,匆匆出場。我隔座的美國人,比我不如,看完第一條就走了。第二次我陪一個朋友去看,我看她雙手緊拉著坐墊不時擦汗,看到第二條,她託言受不了四圍的雪茄味,提早離場。其後我又看過幾次鬥牛,已無復前幾次「不忍卒覩」的感覺。今年暑天一次在聖色巴斯丁 (San Sebastian),和市長夫婦同看,那是我第一次和西班牙人一起看鬥牛,他們殷殷指點,談論著鬥牛士的動作,分散我的注意力,使我不再汗出如漿。另一次和吉普斯哥亞(Guipuzcoa)省長夫婦一起,那時我自覺已能心領神會,鼓掌時,也已不像以前的敷衍塞責,座中有人見我如此熱心,竟脫口稱讚我:Senora 已是西班牙化了。
其實我離西班牙化還太遠,只是在努力適應,決心適應而已。猶記我第一次看鬥牛,戰戰兢兢如臨大敵,而我一向是頗以有膽自豪的。鬥牛場是個露天的圓形建築,前層較低,後曾逐漸加高,隨便坐在哪一個位子,決沒有人擋住視線,處處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所以票價以有無太陽為標準。西班牙的太陽厲害,六時開場,雖是夕陽,猶有餘威。凡是有太陽光 (Sol)的陽座較便宜。沒陽光的陰座 (Sombra)較貴。有的座位介於陰陽之間,就是鬥前三條牛在陽光裡,後三條牛就沒有陽光,這種陰陽座位的價格,也就是比 Sol 貴,比 Sombra 便宜。
鬥牛場四圍坐著觀眾,中間就是格鬥所在。第一排觀眾前面,有高欄擋住。高欄前面,每隔若干距離,有一道木牆,有時牛追來時,可以必在木牆後。
鬥牛士穿的衣服,並不屬於二十世紀。混身繡花繡金,頭戴三角帽,足登便鞋,緊身衣,緊褲腿,打扮得好像中世紀的遺老,又有些像中國戲臺上短打的武生。我說老字是不對的,鬥牛士都是年輕人,最年輕的才十六七歲,老人和鬥牛無緣。
我對面的一扇門開了,一隻牛疾步出場。牠站在場中間,極目四顧,說不出的興奮好奇。牠也許一生從沒有見到這許多人─是牠的的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牠昂著頭沿著圓形場地疾走,所有觀眾的眼睛都注視在牠身上,牠像一個大孩子,為自己的受人注視而驕傲。牠全不知道自己是主角,更不知道在二十分鐘後,牠就將不在「牛」間。
那時就有幾個中古服裝的人,手執紅披風(Cape)出來逗它。其中一個是鬥牛士,其他只是鬥牛士的助手。大概有四五個人。一個把披風一揮,牛就像中了魔,跟著就去,牠把頭一低,向揮動的披風衝去。另一個又轉動著披風而來,牛再往前衝,他們把披風揮動得好靈活,轉身時姿勢好優美,簡直像在跳舞。他們只是出來逗牛,並不傷牠。鬥牛士藉此觀察這條牛的衝勁和特點,以便等一下子對付牠。
號角響處,我面對的那扇門再開,走出兩個騎士,兩人都手執長槍,雙腿拖拖拉拉的包著一塊不知是皮還是布,馬腹也同樣有東西護住,馬的雙目蒙住,讓牠看不見即將來臨的一場惡鬥。這兩個人因為手執長槍(Picar),西班牙人叫他們 Picador (執槍者)。
那條牛鋼材和鬥牛士的助手玩過,未傷毫髮。全不知天高地厚,看見兩騎出場,一低頭,向一騎衝去,騎者把長槍對準牠肩頭就刺。牛不知閃避,只是頂撞,愈頂槍頭愈是深入,血流如注。據說刺得準的一槍刺入血管,血直「標」起來,人稱「血柱」,最得彩聲。牛又向後退了,卻並非退卻,只是準備第二次進攻。第二次進攻,又挨了第二槍,牛的力氣大,衝得馬也立足不穩,牛儘著衝,牠背上的血儘著流。號聲再響,這次是撤退號,兩個騎士的表演已完畢,執著槍,尋原路回去。
繼騎士登場的是手執短劍的 Baderillero,如果第一次登場的是騎兵,現在來的是步兵。步兵的短劍紮著紅綠紙條,五彩繽紛,簡直不像武器。其實寶劍頭帶鉤,入肉鉤住,這帶鉤劍是非常厲害的。執劍的人也是一身古裝,雙手執劍,迎頭向牛衝去,一下子兩把短劍已插在牛背。牛轉動著牠受傷的頭頸,想看一下到底背上中了什麼暗器,但是左看右看看不見,這時插劍的二次又到,又把雙劍插上。牛給他鬧得頭昏眼花,他來得快,插得準,雖是迎面而來,卻其疾如風,來不及用角去牴他。霎時第三批短劍又到,現在是牠背上中了六枝短劍,牠儘量的搖動牠的肩背,想把背上的東西搖落。但是牠只是搖得六枝劍左右前後晃動,五彩的紙鬚隨風招展,招來一片掌聲。
那時牠咆哮如雷,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第一次逗牠的鬥牛士又來了。轉動著披風,再度的逗牠。牠依然低頭衝鋒,全無怯意。
號聲再響,正戲上台。真正的鬥牛士來了。他向觀眾鞠躬,在大眾的歡呼聲裡。這才是真正的主角。鬥牛在這時才真正開始。那另一個主角,還在惶惑迷茫。牠那時至少已身受八劍,肩背全是血。但是鬥志猶強。俯衝時,全沒有蹣跚的步伐。雙眼裡,全沒有畏縮和懼怕,他們兩個主角相對而立,死亡在空中招手。
鬥牛士(Matador)這次不用披風,劍上覆著紅巾,他並著雙足扭動著腰肢,揮動紅巾。牛經不起紅巾挑逗,一頭衝去,撲一個空。Ole!鬥牛士一轉身,牛再度衝,再度撲空。Ole!牠大聲喘著氣,聽著滿場在喝采:Ole!牠轉動著頭頸,又準備再向紅巾衝去。「可憐的東西,你為什麼只看見紅布,看不見人?」後面有人在嘆息,操的是英語,是觀光客的老毛病:錯把同情交給牛,忘記了自己是人。
如今到了高潮了,圖窮匕首現,鬥牛士褪去紅巾,拿出寶劍,對牛瞄準,牛的後腦上,有銅板大一塊沒有頭骨保護,一劍進去,直搗心臟。但是這目標太小,而且牛身擺動,不容易瞄準,如能一劍殺死,是真功夫!二劍已是差勁,要刺三劍四劍,就是muy mal(很不好)了。
那次的鬥牛士並非知名之士,一劍下去,只給牛多加了一個創口,卻並未致命,血流得更多了。牠在下面流血,我在上面流汗。我默禱:希望第二劍就能把牠結束。我突然了解,為什麼身經百戰的英國海軍大將納爾遜在一七九三年在西班牙看鬥牛時,幾乎不能終場就唯求牠速死。但是牛卻並不像我一樣洩氣,牠無視自己的傷口,衝鋒陷陣,毫無怯意,一付十足的牛勁。只要一息尚存,他始終在衝,在鬥,在向著紅巾招展處奔。第三劍直入心臟,牠直挺挺的倒下去,頭貼著地幾秒鐘前,牠還是生龍活虎,一下子牠去了。死得壯烈!死得乾脆!全沒有半點拖泥帶水,也沒有半點勉強掙扎。用盡最後一點氣力,腿一伸,去了。
大家向鬥牛士拍手,在掌聲裡,兩匹馬進了場,在死牛的角上繫兩條繩子,把牛拖走了。
我癡癡的坐在那裡,聽大家大聲的交換意見,看雪茄煙裊裊上升。前幾排有骨落之聲傳來,是有人在大口喝啤酒,我不煙不酒,也不中用,只是用手帕擦汗。
在整個的鬥牛場面裡─我必須聲明,我雖然是左一聲鬥牛,右一聲鬥牛,而西班牙人卻稱它 Corrida de toreos。Corrida 是疾走,因此應該譯成「走牛」,而非「鬥」牛。鬥牛士西文是 Matador,應譯為「殺牛士」,也非「鬥」牛士─主角是牛,是鬥牛士,而事實上,觀眾是第三名同樣重要的主角。他們在一旁用聲音表示他們的讚許和不滿,幾乎有些像我們京戲裡的觀眾,唱得好,來一個滿堂彩,唱得不好,當場叫倒好,絕不關心當事人的感覺。在這公然褒貶下,本來已經勇敢的鬥牛士,更是視死如歸。
我看見過一個鬥牛士,一轉身給牛角傷了腿,殷殷鮮血從他繡花的褲腿裡印出來,他不能靈活運用那隻受傷的腿,因此也不能靈活的躲避來襲的牛,他的助手圍上來,拉他撤退。他卻固執得像那條和他鬥的牛,一顛一拐的推開助手,拒絕下場。如潮的掌聲:「Valiente(勇敢)!」他拿起劍,牛身和人身上全是血,Ole!到底是牛倒下了。Ole!Ole!聲音更響!鬥牛士就當如是!現在他不再拒絕助手的幫忙了,他已經完成了任務。他們把他抬出去,一路上滴滴鮮血。鬥牛場裡有醫生,有護士,有開刀房,也有一個屠宰場。這時開刀房的醫生正在準備針藥急救,屠宰場裡的屠夫,正在霍霍磨刀。
每逢西班牙朋友問我是否喜歡鬥牛時,我總會毫不外交辭令的說:「插劍的人和鬥牛士都要冒很大危險,唯有那個Picador,悠悠閒閒的騎在馬上,身披重甲,手執長槍,對付手無寸鐵的牛─他全不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你錯了,」他也全不用外交辭令:「一條出場參加鬥牛的牛,身重五百公斤左右,單論體力,人就不是牠的敵手。Picador的任務,就是減少牛的戰鬥力,他用長槍把牠肩膀戳傷,讓牠頭頸轉動失靈。人牛角逐時,才能真正的平等。」
我禮貌的點點頭,心裡卻大不以為然,既然彼此體力懸殊,幹嘛不找一個體力差不多的去鬥?為何偏偏選中了牛?但是他舉出的第二個理由卻使我心服。
「你以為他騎在馬上,身執長槍,最安全不過,你大錯特錯了。他的風險最大,你說牛手無寸鐵,你忘記了牠的角等於兩把刀。而且牠那時全沒有受傷,五百公斤的龐然大物,向你衝來,你說危險不危險?」於是我想起有一次我看見一條牛一頭衝去,衝得馬仰人翻,長槍的槍頭指向天空,絲毫不能發生作用。全靠鬥牛士助手把牛引開,那個執槍的才有機會從地上爬起來。他說得對,騎者也冒著生命危險。
而最首當其衝的,自然是馬。以前鬥牛時,馬毫無保護,給牛角一挑,當場肚破腸流。以後才把馬腹護住。
英國人一生愛馬。看鬥牛時,嚴守中立,既不同情人,也不同情牛,卻把同情全部交給了馬,人牛相爭,為什麼硬把馬牽累在內?
馬在鬥牛場內,扮演的是可憐角色。出場時,就不給人鞍馬鮮明的印象,好像馬腹上裹著破布一堆似的,有時踢踢躂躂作響,好像裹的是鐵皮。雙目蒙住,全不知外界一切,完全盲從。牛來勢洶洶,猛的把牠一衝,撞得牠歪來倒去,又不知來者是誰。牠只是本能的向後退縮,而騎在牠身上的人,不許牠退,逼牠上前。牛又來了,把牠直頂到木牆邊,牠前無去路,後無退步,進退維谷,不知如何是好。
有時牠才一進場,牛向前一頂,牠一時站不穩,跌倒在地,那時牠才引起所有的人的注意,趕快進去侍候牠,有的拍牠,有的拉牠,有的拖牠,唯恐牛再來撞牠,急急要把牠拖離開現場。而馬在受驚受創之餘,需要一點時間恢復體力,不能一躍而起。那時四周的人,全都對牠不耐煩,希望牠趕快出場。在牠勉強立起後,還沒站穩,已給人匆匆牽走。而自進場到出場,牠始終不知道對方是牛。牠也許有滿心委屈,想長嘶一聲,但是不能!牠的聲帶已經割去─為怕牠怕極叫起來時煞風景。
據說參加鬥牛的馬,全是老馬。牠只是怯生生的背著一個人進場,牠已屆天年,萬一死在牛角上,也無人憐惜。有一家訓練馬的學校,貼了一張以馬為第一人稱的告白,請求主人愛護牠,最後一段說:「親愛的主人:在我年老力衰,不能工作時,求你別不管我,別讓我挨餓。如果你不願再養我,乾脆賜我一死,可是也求你自己動手,這樣可以減少些我的痛苦。最要緊的,在我對你已絲毫無用時,千萬千萬求你別把我送去鬥牛。」
但是在鬥牛場上,馬也有耀武揚威的時候,在有的特別節日,鬥牛節目裡加一個騎馬插劍。插劍每次插兩根,騎者雙手執劍,已沒有手再執韁,所以馬不披鞍,人不執韁。插劍的身騎滑背馬,雙手平攤,手執短劍,在鬥牛場上往來馳騁。那匹馬昂首疾馳,向牛奔去,牠必須離牛極近,騎者才能把短劍插在牛背,又必須離牛不太近,使牛不能用角挑牠。這遠近之間,全靠馬自己斟酌,騎者已無法用手指揮。牠等主人把第一第二支劍插上,立刻離開牛身,疾馳而去,再去取第三第四支劍。接著第二次插劍得手,再作最後一次嘗試。牠幾乎完全出於主動。三次插劍完畢,歡聲雷動,Ole!牠分享主人的光榮,有時牠也會蹲下前蹄,表示答謝。牠顧盼神飛,仰天長嘯,全不像那在暗中摸索的畏縮老馬。這種馬大概都在壯年,因此扮演的也是勇敢角色。在馬的世界裡,年齡的威脅比人的世界裡更顯著,更殘酷。
那次在聖色巴斯丁,一條牛進場後,東張西望,滿眼好奇,左右的人都說這條牛 Muy alegre(好高興)。牠獨自繞場疾行幾圈,鬥牛士和他的助手出場來逗牠了,手執披風,牛向披風衝去,依然是 Muy alegre,但幾次衝鋒後,牠懶得玩了。今天人這樣多,這樣熱鬧,牠無意作戰,自願自掉頭便走,一位鬥牛士和助手多方挑逗,他全不願意應戰。觀眾出聲音了,聲音裡表示對這條牛的不滿意;但是這聲音完全是「對牛彈琴」,牛全不了解。這些聲音只使牠更加快樂,更無鬥志。號音一響,兩個人手執長槍騎馬出來了,是牠的第一個屠手。牠站著,側頭細看:這世界真多采多姿,有人有馬;有號音,有人聲。一切為了什麼?牠全不知道自己是主角,牠全不知大家在等牠動手。按鬥牛場規矩,騎者雖是手執長槍,卻要等牛衝來時才能動槍;決不能無端的動干戈。牛既無動靜,騎者也只能按兵不動,他們雙方僵持,牛骨碌碌的看著那些裝扮奇特的馬,和裝扮奇特的人。牠只是盯著看,毫無意思進攻。觀眾再喊,再叫,牛更樂了,乾脆立定不動。鬥牛士的助手手執披風再度對牠挑逗,這次牠連他們也不理會,在這殺氣騰騰的場面裡,牠卻是一條道道地地愛好和平的牛。
時間就在僵持中過去,而在西班牙,以鬥牛士最為守時,每條牛鬥二十分鐘,其中執長槍的、插劍的、鬥牛的佔的時間都有一定,非常有規律,如今這條牛拒絕作戰已浪費了不少時間。只見對面的門又開了,竄出四條牛,牛頸上繫著銅鈴,叮噹作響,牠們繞場而行。那條本來站著不動的牛,忽然加入牠們的行列,乖乖的跟在牠們後面,從進來的門裡撤退。我旁邊的女主人告訴我:「那四條是母牛,既然牠不肯鬥,只有請牠離場,而只有母牛才能使牠走開。」
我問我隔座的朋友:「你們似乎只鬥公牛,有沒有人鬥母牛?」他連聲說不敢不敢:「天下動物母的最難纏,誰敢和母牛鬥?」他站起身來對我笑著彎腰。
我聽得後面有人說:「這頭牛倒保了一條命。」另一個人不耐煩的回答:「牠仍舊難逃一死。」然後他輕輕的嘆息,似乎嘆息這條笨牛,選擇了無聲無息的死─死有輕於鴻毛!
和西班牙人一起看鬥牛,和往常不同,有說有笑,並非全神貫注。那時我們坐在伊號包廂裡,市長夫人說:「我們聖色巴斯丁的鬥牛場裡,與眾不同,坐在這裡,還可以遠眺景色。」我順著她的手看去,前面一座山,不高,山上樹木蔥鬱,綠樹裡疏落的點綴著幾所別墅。「你愛看鬥牛就看鬥牛,不愛看鬥牛時,可以看風景。」這真是一個最好的忠告。就此在我厭倦劍光血影時,就冒充風雅,遠眺青山。不像以前似的每一秒鐘都盯住在人身牛背,這樣沖淡了許多不必要的緊張。
其實我是不必緊張的,這場惡鬥的結果,我早已知道,人獸之間,獸處於必敗的地位。但牛固必敗,人也並非必勝。鬥牛士大膽的玩弄著自己的生命,離牛角那麼近,他一步一步的向牛走近,牛向他衝來,他一個急轉身避開。Ole!多少的驚險場面!縱令是一場預知結果的惡鬥,卻依然扣人心弦,令人心驚。鬥牛士揮動紅巾的時候,那麼帥!那麼漂亮!那麼鎮定!身手又那麼敏捷!在滿心的驚恐裡,又感到無可言說的美,我一直以為從容壯烈,是對付死亡的最高境界,卻不知還可能探取瀟灑和逍遙態度,勇氣也可藝術化。那天的鬥牛是就是如此。牛倒地了,觀眾又歡呼,Ole!歡呼聲裡似乎還夾雜著其他聲音,我問女主人:「為什麼?」
「為評判員,」她回答:「他只給鬥牛士一隻耳朵,觀眾覺得他鬥得好,應該有兩隻。」
「評判員在哪裡?」我問。
「就在我們隔壁包廂裡。」
「有幾個評判員?」
「就只有一個。」她伸頭一看:「評判員不理他們,不肯多給,仍舊只給一隻耳朵。」
我看一個身披黑披風的人飛似的走向死牛邊,割下一個耳朵,交給鬥牛士。鬥牛士手執牛耳,向觀眾再三鞠躬。觀眾依然在鼓譟,對評判員還是有些不滿意。
這一場鬥牛增加了我不少見識,市長夫人是個好主人,頻頻給我解釋,耐心的答覆我的問題。每逢緊張場面,她遞給我一瓶可口可樂,或是一塊糖,我如果不看鬥牛看風景,她也毫無不豫之色。
其後我和省長一家一起看鬥牛時,我自覺已是一個內行,我居然能問:「聽說牛是色盲,牠向紅布和披風衝,並不是因為它們是紅顏色,只是因為它們在動?」
「這個問題太高深,讓我來問他。」女主人轉身問男主人,後面幾個男人意見不一致,得不到結論。
我坐在女主人身旁,前面有一個包廂的柱子擋住了我一半視線,女主人要起來和我換一個位子,我搖搖頭:「這個柱子好,我要看的時候看,不看的時候躲在它後面。」
「也好,」她笑起來,她的笑裡包涵了寬容和了解,我雖然能提出自以為高深的問題,畢竟只是一個外國人。「我可以和你合作,凡是有可怕或者不愉快的鏡頭時,我可以高聲叫你:別看,你那時趕快躲在柱子後面。」
我們合作得很好,只要她一聲 No mire (別看)!我就馬上轉移視線。一次牛把 Picador 衝翻,馬倒在地上,一動不動,她要我別看,以為那匹馬受了傷,誰知是一場虛驚:「看吧,馬已經給牽走了!」另一次鬥牛士一劍下去,牛直嘔鮮血,她也下令「別看」,而且說 Muy mal, Muy desagradable (不好,討厭),不是她這樣說,我還以為鬥牛士使牛吐鮮血,是施了絕招,應該鼓掌呢!
一次,鬥牛士揮動紅巾,做出各種優美身段,甚至跪在牛前,擺動紅巾 Ole!Valiente!,觀眾不斷的喊,因為他離牛如此之近,而且跪著站起來不易,如果牛乘機來襲,非常危險。但是,危險似乎是鬥牛士字典上沒有的名詞,他鬥得對方眼花撩亂,甚至拍拍牛頭,摸摸牛角,它也不還手。接著,他雙足並攏,右手把劍瞄準,一劍下去,牛身一動,劍往外彈,「別看!」女主人高聲對我喊,我輕聲的一笑回答:「沒關係,沒有刺中。」
她輕拍著胸口,顯然是餘悸未定:「沒關係?你不知道有多危險!這一劍彈回來,可能傷了鬥牛士,也有可能傷了觀眾。我以前看見過這種情形的,所以看鬥牛,最好不要坐前排。」她擦著汗,我為自己的輕鬆慚愧,我是一個十足的外行,緊張輕鬆全不是時候。
這鬥牛士第三劍就把它殺死了,殺得乾淨俐落。觀眾大樂,把皮做的酒囊丟到場裡,鬥牛士把酒囊拾起,舉起來大口的豪飲,然後把它擲回原主。更多的東西擲下來了:有手帕,有帽子,甚至有女人的錢包。鬥牛士一一拾起來,又一一擲回去。觀眾高叫著他的名字,他繞場而行,雙手高舉著答禮,他的冒險得了報償。當然更多的報償還在等著他。一場六條牛,三個鬥牛士,一人鬥兩條,他這次可以拿到十萬西幣─還算少的,最有名的一場鬥下來就是一百萬!鬥牛士和足球員是西班牙人最崇拜的對象。他這次鬥得好,得了兩個耳朵。
「如果有人比他鬥得更好些呢?」我問。我想一條牛一共也只有兩個耳朵。
「那就再加上一條牛尾,這種情形不多。」
大家都高聲鼓掌,而且都站了起來 Ole! Ole! Ole!。那時鬥牛是已經執著雙耳,光榮的下場。有人正把牛繫在馬拖車上─那隻沒有了雙耳的死牛。
觀眾卻還在鼓掌,英雄已走,他們為誰歡呼?
「我們現在在為那條死去的牛鼓掌,」女主人說:「這個鬥牛士固然鬥得好,但是也全靠合作,如果牛不合作,鬥牛士枉有天大本領也不中用。你別看這條牛生得醜,鬥起來倒是挺有勁的。」
我急忙站起來,我一直錯交的同情到今天才有一個正當的出路。我熱烈的鼓著掌,對那條血漬斑斑的牛:你鬥得太勇敢,因此給人割去雙耳,不得全屍而死。我鼓掌非特鼓得熱烈,而且鼓得虔誠,是誠心誠意的鼓掌,絲毫沒有作偽,就在這時,我後座的一個先生稱讚我:Senora 真的是西班牙化了!
我們和主人握別,女主人穿得好講究,是一件桃紅色的麻布衣,頸上帶著珠鍊,臂上戴著珠鐲,指上套著鑽戒,頭髮是新做的,一身珠光寶氣!鬥牛是件大事,應該穿得整齊。
人如潮湧出,我們伸著頭在找車,忽然一陣風吹來,吹亂了我的頭髮。我說:「幸好現在才起風,聽說鬥牛時有風好麻煩,風一吹,鬥牛士手裡的紅巾就動,牛就出其不意的來了。我們的成語『風馬牛不相及』,在西班牙是不能用,不是嗎?」我的同伴忽然發現了我們的車,如獲至寶,急忙的拉我過街,沒有接腔。那時人聲嘈雜,也許他沒有聽見,也許他聽見了,卻覺得我這種想法,才真正的是風馬牛。
全書完。
(本文取自文學作品「追憶西班牙」,作者徐鍾佩,純文學出版社,民國65年初版)
2006年5月8日 星期一
白宮之犬
El perro de la Casa Blanca
白宮之犬
(漫畫從右而左從上而下直譯。)
Socialismo: Si tienes dos vacas, dale una a tu vecino.
社會主義:如果你有兩頭乳牛,分一頭給你的鄰居。
Comunismo: Si tienes dos vacas, dáselas al Estado y éste te dará algo de leche.
共產主義:如果你有兩頭乳牛,全部充公,國家會分一點牛奶給你。
Fascismo: Si tienes dos vacas, las mantienes pero le das lache al Estado: entonces éste te venderá
un poco.
法西斯主義:如果你有兩頭乳牛,你可以擁有牠們,但是必須捐獻牛奶給政府,之後還可以
獲得些許利益。
Reformismo de New Deal: Si tienes dos vacas, pégale un tiro a una, ordeña la otra y tira la leche al
dasagüe.
改良主義:如果你有兩頭乳牛,殺掉一條,搾乾另一頭牛的乳汁放諸水流。
(OS:天啊,這什麼鬼主義!)
Nazismo: Si tienes dos vacas, el Estado te pegará un tiro y se las quedará.
納粹主義:如果你有兩頭乳牛國家會霸佔牠們並送你一槍。
(OS:好在希特勒掛了。)
Capitalismo: Si tienes dos vacas, vende una y comprate un toro.
資本主義:如果你有兩頭乳牛,賣掉一頭再買一頭公牛。
(OS:滿實際的...錢滾錢...0rz)
¿Y TÚ, DE QUÉ TENDENCIA POLÍTICA ERES, GEROGE ?
DE NINGUNA DE ÉSTAS. YO SOY GEORGEBUSHISTA.
白宮之犬:那麼小布希,你呢? 你的政治傾向是什麼?
小布希:哦,上述那些我都不青睞,我是小布希主義。
Georgebushismo: Mato a la vaca, asesino al granjero, me quedo con su granja y miro a ver si tiene
petróleo.
喬治小布希主義:殺了乳牛和農莊主人,霸佔他的田地再瞧瞧有沒有石油。
(OS:喬治...謀財害命,算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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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來哥國的時候這篇漫畫流傳在辦公室(老外見我在翻譯這篇,笑歪了腰,有空再來問問
哥國人民如何看待小布希),一來無聊在上面著了色,二來感到有趣便掃瞄到硬碟當收藏。
這漫畫簡單的指出各個主義在經濟上的概念,藍色字體部分是我在翻譯的時候心中的直覺想
法,和文本沒有關係。呼應最近阿扁總統興揚之旅過境美國之風波,想起硬碟裡有這篇東東
��特地抓小布希出來調侃一下。
PS:我不是扁迷,這篇和我的政治立場沒有關係,只是覺得美國有些鴨霸。
翻譯 / 文:Ben
2006年5月5日 星期五
墨西哥歌手─Christian Castro
拜網路發達之賜,最近低調將Christian Castro的專輯Nunca voy a Olvidarte下載並 專輯&大事年表 翻譯/文 Ben
聽完,當'Después de ti... ¿qué?' 的鋼琴聲伴隨著Christian的歌聲迴盪耳中;Azul的熱
情旋律將熱情點燃,不禁購買一張原版CD當作珍藏。這張專輯折合台幣557元,雙
CD除了包含許多歷年暢銷歌曲,DVD更納入10首MV及幕後花絮,相當超值。
乍看之下,Christian不是帥哥型歌手,歌喉卻相當不錯。根據官方網站的介紹,
他出生於戲劇家庭,五歲開始戲劇生涯、七歲成為廣播播音員、十五歲...其成長過程
在母親(同時也是演員)Verónica Castro的幫助下,一路參與電視及戲劇的演出工作
��1992年他推出首張專輯,在往後的數年中無不受到葛萊美(Grammy)提名、登上美國
Billboard熱門排行榜。
1992 首張專輯 Agua Nueva 冠軍歌曲 No podrás
1993 第二張專輯 Un Segundo En El Tiempo,葛萊美提名。
1994 第三張專輯 El Camino Del Alma
1995 赴紐約學習拍攝技術
1996 第四張專輯 El Deseo De Oír Tu Voz,持續11週熱門拉丁專輯(HOT
LATIN TRACKS)第一名寶座,其中Amarte a Ti幾乎成為必會流行
歌曲。在該張專輯中,Christian將他所習得拍攝技術應用在三支
MV的錄製上。
1997 第五張專輯 Lo mejor de Mí,打破銷售記錄成為美國、拉美各電台冠軍排行,其
中收錄'Si tu me amaras'、'Amaneciendo en ti'、'Lloran las rosas'、
'Después de ti...¿Qué?'
1998 Christian的優異表現吸引迪士尼(Disney)青睞,邀請為動畫花木蘭
(Mulan)原聲帶獻聲(西班牙文版本)
1999 專輯 Mi Vida Sin Tu Amor
2001 專輯 Azul包括'Yo quería'、'Azul'、'Lloviendo Estrellas'等曲,再度獲得葛萊
美提名。
2002 專輯 Christian Garndes Hits專輯一出,代表歌手在事業上的成就。同年
Christian也為西城男孩(Westlife)之'Fly without wings'做合音工作。
2003 專輯 Amor Es。
2004 專輯 Hoy Quiero Soñar
2005 專輯 Dias Felices
最後,挑選3首歌曲和大家分享,置於FLASH音樂播放器。
Azul、Después de ti...¿Qué?、Por Amarte Así
2006年5月3日 星期三
網誌曬書~追憶西班牙:悠閒
余夢燕、華嚴、葉明勳來西班牙時,一位政府官員的秘書打電話給他們,說是他的上司准予明晨一時接見。他們一聽之下,大吃一驚:如何西班牙政府人員半夜三更見客?我趕忙解釋:西班牙的所謂早上一時,事實上是下午一時。
西班牙的作息時間,與眾不同,晚起晚食,一切順延。辦公時間是早上十時至下午二時,再由四時至下午七時。既是辦到下午二時才下班,午飯自是在二時以後。上下午以午飯為界,所以下午二時以前,都是上午,見人就說Buenas dias(早安)。午飯後才是下午開始。晚飯要到十時才吃,十時以前,一律屬下午,見人都是說Buenas tardes。十時以後才是晚上開始,互道Buenas noches(晚安)。
我從沒有早起的好習慣,遲眠遲起,對我異常合適。但初來時,對上下午的分界,心理上不能適應。早上十一時半以後,我總覺得一個上午將完,正著手做的事,就想結束,未著手的事,根本不想開始。而事實上,十一時十二時正是工作得起勁時,上午還有長長的兩個小時。下午四時上班,午睡醒來,似乎一個下午匆匆已過。而照西班牙人規矩,下午還長得緊,即令辦公的人回家,還有三個小時才進晚飯。
未到西班牙來以前,就聽說西班牙以 Siesta(午睡)聞名,來此後才知道這裡的午睡,和台北相仿,並沒有想像中的「大規模」。他們二時下班,下班後回家午飯,午飯是他們的主食。來回需時,而西班牙人又講究慢慢品嚐,四時就要上班,午睡時間不多,也只是稍稍橫一橫閉一閉眼睛而已。一個西班牙朋友說:「外國人有時找不到我們,老愛武斷:『他們去 Siesta了』,我們哪來這些功夫睡午覺!」
倒是我以前從沒有聽見過的Paseo(散步),才是真正的大規模。下班以後,他們幾乎傾家而出,舉國都在散步。十室九空,全在馬路上、公園裡、咖啡座上、酒館裡。夏天日長,散步時間就移到八九時以後。馬德里有一條馬路,可以和馳名世界的巴黎香酥麗榭街媲美,名字叫加斯蒂雅那散步大道(Paseo de
la Castellana),原文並無大道,只是散步,大道是我加上去的。大道上有車道,有寬寬的人行道,非特兩旁是人行道,車道中間,另有人行道,預備大家散步。這個習慣不知何時開始,有人說也許是因為十七世紀時,夕陽西下,貴族都乘著馬車出來兜風,上有好者,老百姓也學樣,養成了散步之風。散步得累了,在露天咖啡座喝一些冷飲,坐在一旁看別人散步。西班牙的女孩子,美在一頭青絲,和一雙大眼睛,她們總是打扮入時,三五成群,在馬路上來回散步。坐在咖啡座,儘可以目不轉睛的把她們從頭看到腳,不算失禮。
西班牙有的是街頭咖啡座,一坐下來,那怕你只叫一杯可口可樂,那怕你一坐一小時,無人來催你。只有到西班牙來,才懂得什麼是悠閒,二十世紀悠閒在別的地方已不能立足,來去匆匆,緊張萬狀。只有在西班牙,並不斤斤計較時間。和人約會,他如遲到,你不必見怪,你如遲到,也不必道歉,全是朋友,何必做時間的奴隸?商店八時打烊,快打烊時,最好少去麻煩店東戶或店員,他們決不願為區區生意,誤了散步。舉世滔滔,為名利奔忙,以為找到了錢就是找到快樂。西班牙人不全採取這種間接辦法,不相信快樂需要錢做媒介,他們直接了當的在日常小事裡去汲取人生樂趣。西班牙有的是大道,有的是新鮮空氣,散步不必花錢。就是坐下來,一瓶啤酒,一盤炸洋芋,也所值無幾,但是樂在其中。
現在西班牙正竭力想現代化、工業化,想和其他國家看齊,而其他高度工業化國家的人,卻又想在西班牙找尋悠閒。據美國赫德遜研究所調查結果,到一九七八年美國人將有更多的空閒。因為美國生產速度,有增無減,而國內外的消費量,將呈飽和點。這樣就只有減少工作時間。那時也許美國人有更多的空閒,可以向西班牙人學習如何享受悠閒。但是這份悠閒,也不是盡人有福享受。美國人主張「著力工作著力玩」(Work hard and play hard)。而悠閒卻不能著力,只能聽其自然,一著力,就沒有悠閒了。
在鄉下,散步時,露天咖啡座和酒店裡,幾張方桌,四人一桌,竟是抹的骨牌!竟正在接龍!每桌旁邊稀疏的站著人在旁觀。每逢出牌時,在桌上拍一聲,儼然中國作風!拿破崙說:「歐洲止於比利紐斯山」,意思說西班牙不像歐洲人,也許就因為這一份不像,倒使我分外的有親切之感。
我坐在咖啡座,看來往行人,臉色不是純白,頭髮多半烏黑,身體多半不高,他們來回散步,暮色蒼茫裡,真分不出他們是東方人,還是西方人。
孩子們最快樂,每天有大人帶著出來散步。夏天時九時還在大道上來往徘徊。別國的孩子早已上床,他們卻連晚飯還沒吃!西班牙的孩子,都是眉清目秀,穿得乾淨,穿得講究。人家常說西班牙父母是最寵孩子的。這裡多半是大家庭,多子多孫,連最小躺在搖籃裡的,也由媽媽或女僕推著,一起參加散步行列。別國的孩子,太小時難分男女,這裡的卻是一眼便知,女孩子生出來的次日,就穿了耳洞,戴了小小金耳環,閃閃發光。每逢女孩子第一次參加領聖餐,一身潔白,長裙曳地,白紗披頭,像個小新娘。手執聖經,一本正經的。教堂裡出來,由父母帶著在公園裡或大街上來去,有如一幅不屬於二十世紀的古董。
大些的女孩,邊走邊吃瓜子,吃得快,吃得熟練,吃得和中國人一模一樣。她們吃的多半是向日葵子。有時連男孩子也吃,而吃得最起勁的時候,總是在他們來往散步時。女孩子們有時和男伴在一起,有時三五成群,這裡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許多。
因為散步後坐下來休息,養成了吃點心習慣。西班牙不知有多少種甜食,據說這是阿拉伯遺風。星期天做完禮拜,甜食店裡生意興隆。西
班牙的太太到中年後都是福敦敦的。有些修道院以某種甜食出名,在靜靜的修道院裡,有時也講究一點口福。
這裡杏仁出得多,甜食裡有杏仁餅、杏仁蛋糕,吃咖啡時,也可以叫一客杏仁。夏天有一種白白的冷飲,看上去有些像牛奶,名叫Hochata,吃起來有些像杏仁露,吃下去甜甜的,涼涼的,香香的,最能解暑。除了甜點心外,他們最愛吃一小盤一小盤的小蝦小魚和其他在中國沒有見過的海鮮。
有些人吃吃走走,走走吃吃,一連要吃幾家,邊吃邊談,邊走邊談。我總覺得西班牙人的能言善語,和每天的散步坐咖啡座有關。這樣,他們天天有練習談話的機會。西班牙人說話說得快,快得幾乎毫無標點,連無線電和電視上報新聞的人也是一樣,好像是在說一串音的急口令。西班牙人和四川人有些相像,喜歡擺龍門陣,擺得頭頭是道。招待西班牙客人最方便,主人不必絞盡腦汁想話講,他們彼此間總會滔滔不絕,絕不冷場。西班牙人也不怯場,電視上,隨便在街上抓一個人訪問,都能對答如流,好像熟讀了腳本似的。
馬德里最熱鬧的 Jose Antonio 大道,散步時分,露天咖啡座客滿,有時咖啡座沿著人行道一字排開,兩邊全坐滿了人,我常常非常不敬的笑說好像是介紹所。有些人一人坐,不言不語,喜歡到熱鬧場中,去領略清靜滋味。有些情侶相依相偎,其親熱也只到依偎為止。在西班牙,從不見有人當眾接吻的。西班牙以熱出名,英國以冷出名,而在熱的西班牙,從沒有像冷的英國人那樣大膽的在公眾場合,表現火爆場面。
這種露天咖啡座,一直到半夜以後,依然笑語聲喧。西班牙因午、晚餐時間,與眾不同,所以電影時間,也和其他國家各異。下午一場是七時起,晚上一場是十時起。十時的一場,散場時已過午夜,人潮湧出,到咖啡座又停下來,來一次宵夜。週末的大街上,衣香鬢影,街頭路燈,照耀如同白晝,人來人往,哪知已過子夜!連狗也隨著人熬夜,不少人在夜半時分,帶狗出去散步。
馬德里是我見到的城市裡最乾淨的一個。成天就看清道夫在掃街、沖街。掃街的兩人一組, 一個人把垃圾掃在一堆,一個人把它掃在畚箕裡,倒入垃圾車,垃圾車不大,兩個輪子,上有蓋頭,兩人穿著制服,乾淨俐落,不像是收垃圾的,連那隻垃圾箱也是非常整潔。秋天落葉,更是令人忙個不休。五月閱兵時,騎隊過後,就有清道夫出來掃馬糞。掃後還要用水沖。西班牙人愛喝幾盅的,總說酒是用來喝的,水是用來沖街的。觀光客人人讚美這裡市容整潔。但是這裡卻還到處看到「保持西班牙清潔」的標語。
我初來時節,馬德里的街道,有些用的煤氣燈,每晚要人去點。我居處附近的幾條街,夾道皆蔭,路燈隱在樹影裡,每晚有一個穿制服的人,手執長杖,杖頭有火。他一仰頭,一伸手,樹影裡就亮起一盞燈,古意盎然。我曾寫信給台灣朋友:我在馬德里 Paseo 時,集夕陽西風古道於一身,卻毫無蕭條之概,只覺得披著一身詩意,一身瀟灑。
在西班牙散步,無論是黃昏,是深夜,是清晨,全沒有不安全之感。更不必擔心舉家外出有沒有小偷光顧。你在大街小巷散步,都有人在暗中照應,大可不必為後面來的腳步擔心。如果你住在公寓,非特樑上君子不得趁虛而入,連自己外出後也進不了家。凡是公寓房子,一到了十時半,大門就上了鎖,你雖是房客,卻也沒有大門鑰匙。這大門鑰匙自有一種人看守,這種人名叫 Sereno ,有些像我們以前的更夫,也有些像巡夜的警察。一個人管幾條街,他們身穿制服,手執一串長長的鑰匙,在街上來往巡邏。如夜行人回家,在大門口高聲拍掌,他遠遠聽到,就把一串串鑰匙,往地上一擲,表示「我聽到了」。然後他踱到大門前,拿出長長鑰匙,給夜歸人開門。深夜常有這種掌聲和鑰匙聲相應。夜半歸來,無孤獨之感。到清晨七時,大門開了,巡夜人下班,回去休息了。
據說這些巡夜的是沒有薪水的,全靠替人開門後給的小費過活,但是入息不差,因為居然有人不惜給些「頂費」,謀這個差使。
西班牙人習於夜生活,晚出晚歸,每夜總可以得不少小費。像獨門獨院的住家,巡夜的雖不來替你掌管鑰匙,卻也是在來往巡迴時,看你大門有沒有關緊,車門有沒有鎖好,每個月開張單據來討賞。他自稱代你巡夜,要的錢不多,我們家每個月只要五十元西幣。
西班牙本來治安就好,有了 Sereno,更可以放心大膽的散步了。有些歐美人士誇說自己國內的自由,老覺得談自由,西班牙未免落後,有時也要我發表意見,我卑之無甚高論,只是一笑說:「在我,一個女人能在午夜獨自在街頭散步,而毫不恐懼,也是一份自由─一份很重要、而現在許多國家無法享受的自由。」
我離開台北前,前任的土耳其大使對我說:「台北太濕,濕得一個人懶懶的,早上不想起床,難為你們一點不受天氣影響,幹得那麼起勁。你一到西班牙,天氣乾,精神百倍,早上在床上可以跳起來。」
他的情報對了一半,這裡天氣乾燥,對身體有益,卻並不能使我在床上跳起來。我遲遲而起,生活得非常西班牙化。九時許才進早餐,西班牙的早餐,和英美不同,有點像法國的。一大杯滾燙的巧克力,外加幾個麵包,有的麵包是兩頭尖,有的麵包是彎月形。我在旅館餐室用早餐時,總奇怪為何我們只有兩個人,卻給我們一大碟牛油,和一碗果醬。偷覷鄰座,原來他們把兩頭尖的麵包,先把中間軟的部分吃掉,於是麵包就像一隻船,中間已經挖空了。然後把牛油在空洞的內壁上,像油漆似的厚厚的糊上,最後把果醬倒入,把大洞填滿。這樣一來,兩人儘可以吃掉一碗果醬,一碟牛油。
其實,這還不是標準西班牙西班牙早餐,標準的西班牙早餐,說來不信,是一杯巧克力再加油條。他們的油條有兩種,一種較細,盤花的,彎來彎去有些像北方的繖子,名叫 Churro,這也是比較普通的油條,西班牙人說人寫字寫得不好,就說:「你的字寫得像 Churro。」另有一種油條真的和我們的油條一模一樣,他們則覺得和警察用的短棒相似,所以名字也叫得一樣,就叫做 Porra。中西相隔如此遙遠,為何會在西班牙出現油條?言人人殊,一般總離不了馬哥孛羅,說是他從中國帶回去的。大概此人好吃,把吃的東西都帶到西方。但是他帶回去的東西都走了樣,麵條變成了通心粉,餃子變成了 Ravioli。也難怪,他畢竟只是一個男人!但是為何油條不盛行在義大利,而盛行在西班牙?令人難解,所以有人又說也許是阿拉伯人帶來。
無論是由誰帶來,至少油條在西班牙已是深入民間。在美國的中國人,想吃油條,到處訪求名師教導。而在西班牙,做油條稀鬆平常,家家能做。做油條的機器,好像是打DDT的,把麵和好,據說要和得稀,就把和好的麵裝在機器裡,機器另一邊有洞,把機器頂在心口,一頂,那邊洞裡就有一條麵條,跌在油鍋裡,就是油條,做來似乎全不費手腳。小鎮街上,露天放個油鍋,在那裡大炸油條,現炸現吃。有的買了帶回去,也像在中國一樣,用根稻草一穿。
我覺得他們早上吃油條,天經地義。而若干英國人卻認為不可思議。認為油條只可以當點心,如何來當早餐?所以西班牙人不大以油條招待外國人。只有碰到我們,才是欣逢知己。其實英國人每天早餐吃魚,腥腥臭臭,也不敢恭維。
有些人最受不了的是西班牙人早上不吃雞蛋。似乎覺得他們全不注意營養,而西班牙人卻把雞蛋移在中午吃,只是不吃煮雞蛋。在西班牙文裡,沒有煮雞蛋這個現成字。早上如要叫煮雞蛋,非得嚕嚕囌囌的說上半天:「我要兩個在開水裡經過三分鐘的雞蛋。」我在外早餐,從不叫煮雞蛋,就為說來太長、太辛苦了!
西班牙以午餐為正餐。先上湯或是冷盆,再上蛋─炒蛋、蒸蛋、荷包蛋不拘,再上魚,再上肉,再上甜菜,再上水果,再上咖啡。浩浩蕩蕩,吃個不完。而且是慢慢的上,慢慢的吃。和美國人的講求快速全不同。因為欣賞需要時間,一快,情趣全消。懂得吃的人都是慢條斯理的品嚐,決不是狼吞虎嚥。現在他們在家中,也未必如此大規模,而旅店飯館,依然如此。西班牙的魚湯海鮮湯,滾熱的一大盆,鮮極、多極、燙極。每逢在館子裡用餐,單是第一道就把我打倒了。接著的幾道菜,我已是無福消受,剩了許多。西班牙的侍者非常和氣,全不是吹鬍子瞪眼之流,看我剩得多,帶著關切的問:「 Senora不喜歡我們的菜?」關切裡帶著幾乎聽不出的責備。我結結巴巴的解釋:我愛吃西班牙菜,卻是苦於量小。他將信將疑,端著盤子走了,計畫著下一道菜,如何勸我多吃些。
西班牙菜,以調味濃出名,而香料等調味食品,都是東方傳去。相傳以前大富人家,才吃得起胡椒,撒胡椒是件大事,門窗緊閉,倒並不是怕隔室偷香,卻是怕一陣風來吹去。胡椒遠涉重洋而來,不能讓它隨風而去。
西班牙人吃得鹹,到我家來吃中國菜的西班牙朋友,不時自己加作料,不是加鹽,就是加醬油,也許他們覺得愈鹹愈好。連批評人都以鹹淡為準。愛熱鬧愛談笑的人,他們稱他鹽的 Salada 沈默寡言的,稱他淡的 Soso。
西班牙人也吃飯,他們有一個菜叫 Paella 就是飯,飯上加火腿、海鮮等物。他們對飯的看法,和我們頗有出入。我們主張軟硬適中。美國人電視上做米的廣告,用燒好的一盆飯,旁邊電風扇對著吹,把粒粒吹散開,算是好米,我當時曾大為詫異。而西班牙人則更走極端,他們吃的米粒,硬得和牙齒相碰有聲,才算上好。我很愛吃 Paella,但每次叫這道菜時,總是加上一句:請煮得爛些。西班牙人為我愛吃這道菜而高興,但完全不能了解,我為什麼喜歡吃他們煮壞了的 Paella。
這裡的烤乳豬,又和中國相同,乳豬連頭帶尾像隻貓。肉舖裡把乳豬去毛刮光後,臉上笑嘻嘻的,坐在一旁,好像一個玩具。以前海明威喜歡吃乳豬,回去寫小說,還不能忘情,大為介紹,有幾家烤乳豬店門庭若市,都是觀光客,他們委實應該感謝為他們免費吹噓的海明威。
西班牙人飯後總吃咖啡,不大吃茶。他們的飲料是巧克力和咖啡,茶淡淡的,是女人的飲料。男人如果飲茶,幾乎成了女人腔,有時連女人也要腸胃有些不舒服才喝茶,咖啡濃得化不開,用小小的杯子裝,在吃甜菜和水果後上咖啡。在美國,一切講求效率,吃完了湯上菜時,侍者就問 Coffee now or later?(現在就上咖啡,還是等一下?)歐洲人最不能原諒這一點:哪裡有正菜和咖啡一起吃的道理?
一道一道菜來,儘管慢慢的吃,西班牙人形容一個人有耐心,常說這個人有中國人的耐性。而在用餐時,我這中國人卻覺得這時論耐性,應以西班牙人為第一。一道菜上的遲,主顧決不發火,慢功出細貨,總要火候到了才能端上桌來。既上菜後,主顧慢嚼細嚥,侍者絲毫沒有怨言。待酒醉飯飽,上咖啡時,大家談興正濃,侍者更是表示出十二分的體貼,每逢走過桌旁,絕不正眼相瞧,唯恐他關切的一瞥,卻給主顧誤會,以為要催他走路。主顧儘可恣意談笑,談個夠,坐個夠,直到他打一個招呼,侍者才來,而且帶笑相看,似乎在說:你老幹嘛不再坐一會兒?有時帳單送來,兩人搶著會鈔,更是十足道地的中國味。
我有時中午飽餐一頓,晚上無法再來全道,就隨便叫一個冷盆 entremesa,應付晚上一餐。誰知冷盆一來,小小的磁盆在我前面,圍成半圓形,一數,有十道:有蛋有香腸、有火腿、有魚、有生菜‧‧‧‧而這些,在他們只是開開胃口的小菜而已。
西班牙中部南部畜羊,他們自己笑說,「我們南部的人,一人獨酌,隨隨便便的就嘗了一隻整羊。」這當然是調侃自己的誇大其詞,但我親眼看他們大口喝酒吃肉,也許全靠他們這份豪情,才能跟哥倫布飄洋過海,在新大陸上另闢天地。
他們燒菜用橄欖油,中南部遍地橄欖樹,美國人馬丁尼酒裡的橄欖,幾乎全是西班牙去的。他們吃油吃的厲害,有時連麵包也在油裡浸一浸。西班牙中部天乾,長年雨量稀少,地勢又高,以前有皇室時,西班牙人常說:「我們的皇冠離上帝最近。」既是高亢,多吃油可以使內部滑潤。我才來時,覺得嘴唇鼻孔乾極欲裂,而他們憑著橄欖油,卻能在這樣乾燥的天氣裡,有一頭光潤的頭髮。他們的頭髮令人涎羨。男人不必擦油,女人更是對它可以隨便指揮,一頭青絲服服貼貼,非常聽話,不像我似的頂著一頭煩惱。
這裡有些蔬菜,像黃瓜,像蠶豆,像茄子,像青椒,就好像是中國種出來的,我把中國白菜子下種,種出來菜葉上毛毛的,面目已非。這裡蔥不是通年常有,生薑更未見過。美國有朋友來,常為我帶來生薑,我把它浸在酒裡,燒魚燒肉時單用酒,不用生薑,取其薑味。有的西班牙朋友,沒見過新鮮生薑,聽說我有新鮮生薑到,常常要我拿出來傳觀。
西班牙的火腿,未到太像中國的,也有些像美國的 Smithfield,他們講究切成薄片生吃。在吃食店裡,掛著一條火腿,也完全像中國的南貨店。這裡的火腿獨步歐洲,歐洲人認為西班牙有這樣好的火腿卻不知道早上吃火腿雞蛋,太過辜負了這名產。其實西班牙人也儘量利用火腿,他們的火腿湯有些像我們的醃鮮湯。
馬德里有一家有名的飯店,菜上來時是一隻瓦缽,侍者交給你一個槌子,要你當場把它敲破。瓦缽一破,香味四溢,裡面是雞,是羅馬人的吃法,以前雞身外塗泥巴然後再烤,現在改良了,只是把雞放在瓦缽裡,完全像我們常熟的叫化雞,也像現在台北流行的富貴火腿。隨瓦缽來的是一枚五彩的勳章,擊破瓦缽後,你還可以得勳章一枚。
西班牙因為天乾,常年有太陽,瓜果特好。這裡的瓜,既香又甜,我沒有去過新疆,據去過新疆的人說是像哈密瓜。我初來時老愛吃瓜,以後覺得胃不舒服,最初還沒疑心到是瓜作祟,後來有人說這裡的瓜雖好纖維較粗,對於有些人的胃不合適,我才恍然。一個西班牙朋友解釋得更清楚:「早上吃瓜最好,是金,中午吃瓜是銀。晚上吃瓜最傷胃,是砂。」而我卻是天天吃砂。
他們的橘子和義大利搶市場,所謂「橘戰」,是國家一寶。最好的產在巴倫西亞,在西班牙吃不到好橘子,好橘子全出口去了。
黃朝琴先生來此時,曾說恐怕台灣的橘子,最初是從巴倫西亞傳來,因為他記得在他小時候,在台灣有一種橘子根本就叫巴倫西亞。在台南,民間也跳福來明歌(Flamenco)舞,恐怕是和巴倫西亞的橘子一起傳入台灣的。西班牙人去台灣最早,
卜進賢先生研究早期中西交通史,他相信基隆那邊的三貂嶺,可能是西班牙人命名,原名也許是Sandiago。
這裡的葡萄真多,西班牙的酒是出名的,葡萄酒和白蘭地酒也許趕不上法國的,但是他們的 Jerez,就是英文裡的 Sherry,卻是舉世著名。這裡每餐都有酒,有些飯店,紅酒白酒根本就是免費供應。他們喝紅酒白酒好像喝水似的。
凡是正式宴客,總在晚上十時或十時半,我最初出外晚餐時,在車上就不覺是出去赴宴,老覺已是赴宴歸來。十時半到,入座時已是十一時,吃完已過十二時,再用飯後酒,歸來時是清晨二時後了。
我記得有一家公爵家在夏天請酒會,帖子上寫的是八時,在他市郊別墅裡舉行。我們迷了路,到達時已是晚上十時。我們要司機進去探望,萬一酒會已散就不必再進去打擾主人。司機歸來說,客人剛開始到達,酒會全不像已近尾聲。我們下車進去。游泳池邊、花園裡,全是客人,侍者穿梭來去,說是立刻就要開飯,原來是酒會連晚飯,飯後還有馬德里叫來的全班福來明歌,在我們離開時,福來明歌才開始,卻已是清晨一時,以後才知道這一盛會,一直到翌晨八時才散,整整十二個鐘頭!
我們家裡平時沒有客人,或只有中國客人時八時半晚飯,請外客時想折衷辦理,定在九時半。但是電話紛來,客人要求可否晚些。主隨客便,我們以後也就隨俗,定在十時。而且定居以後,才知道九時半吃晚飯,對大家並不方便。這裡的雞尾酒會,多半八時或八時半開始,我從沒有接到過六時或七時的雞尾酒會請帖。如果晚上有一個酒會,要再趕九時半的晚飯就太匆促,萬一再要回來換晚禮服,更是疲於奔命。雞尾酒會既是八時半,晚飯就非十時不可。
這樣的作息時間,對觀光客略嫌不方便。因為中午大家都在休息,連商店也在二時關門,要四五時再開,在二至四時間,頗有無處容身之苦。而入夜六七時,已是晚飯時分,餐館卻雙門緊閉,還沒開始營業。有幾位國內的來客,住旅館裡,幾度去餐館,都是不見動靜,等到九時半餐室開門,他卻已是呵欠連連,到了上床時間,全無食慾了。
有些西班牙人到三時才進午餐。內戰期間,軍書旁午,佛朗哥元首一早起忙著會客,批公事,常要到五時才進午餐,那簡直是中國吃早夜飯的時後了。通常夏天的晚飯吃得更晚,因為散步歸來已晚,自不能才吃點心,接著又吃晚飯,所以總要到十一時才吃晚飯,主人吃完,僕人才吃,我每夜就寢時,常聽得鄰家廚房裡的洗碗聲,而我就寢時,總是已過午夜了。
(本文取自文學作品「追憶西班牙」,作者徐鍾佩,純文學出版社,民國65年初版)